24 07
2017

领航讲堂第五期---“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知识分享会

发布者:品牌公关部 来源:中证金葵花品牌公关部

2017年7月21日,深圳中证金葵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领航讲堂第五期---“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知识分享会在北京和敬公主府宾馆圆满举办。由中证金葵花产品部胡澜女士为大家带来指引的详细解读。

 

中证金葵花产品部胡澜女士

 

为规范基金募集机构销售行为,指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基金业协会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该《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总共分六章55章节。本次《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正式施行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保护产生一系列积极作用,全面加强了对普通投资者的保护。

 

以下为本次《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要内容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的分类标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更是从实际操作层面对如何进行投资者分类与认定进行了详细规定。

 

投资者的分类
 

投资者的认定

 

同时,为了完成本次新规的主要目标,即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引导经营机构提高投资者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协会也对基金产品进行了不同的风险等级界定,以匹配不同投资者不同的投资偏好。

 

投资者与基金产品适当性匹配原则

 

 

 

针对不同级别的投资者,《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对于认购流程及签约指引做了明确的要求,并规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信息资料、告知警示投资者资料、录音录像资料等,基金募集机构应当至少保存20年。

 

 

 

分享会上,中证金葵花员工们全神贯注的学习

 

            

“合规贯穿始终,客户利益为先”是中证金葵花一直以来所坚持的经营理念,面对此次《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实施,公司按照《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自身情况开展投资者评估、产品分级等一系列系统改造工作,并积极响应协会号召,组织知识分享会,深度解读指引,以提高员工专业服务水平,帮助大家熟悉新规,增强核心竞争力,为资管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