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07
2018

修改完善退市制度,证监会举起“达摩克利斯之剑”!

发布者:品牌公关部 来源:中证金葵花研究部综合

一、重大违法公司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2014年《退市意见》发布以来,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以及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

 

证监会在总结《退市意见》实施以来经验的基础上,贯彻落实《证券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对《退市意见》进行了修改。

 

根据《证券法》规定和实践需要,这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二是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三是落实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这次对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塑造理性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对有关重大违法公司,特别是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涉及诸多方面。为做好对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实施工作,有关方面将加强统筹协调与工作配合,全面贯彻落实《证券法》和《退市意见》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退市制度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退市改变了公司股票交易转让的方式,但公司本身仍然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本着对职工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退市后正常生产经营的各项职责。

 

 

二、强力规范企业行为,国家与社会安全红线不可触碰

 

最近,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疫苗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证监会对《退市意见》进行修改。时机选择与指向,相信大家都能品出意味。

 

今年3月,证监会开始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7月27日,正式稿出炉并要求“立刻施行”,可见统一意见已达成。

 

这次意见最有“亮点”的修改,就是增加了一条——

 

“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这句话比较长,但“五个安全”的提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7月26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体会议;27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都对安全风险提示、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作了层层部署。但一些生产企业却对“安全”麻不不仁。

 

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可以说案件已经涉及新规中所说“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根据最新的新华社稿,长生生物在狂犬疫苗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并“有系统地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开具虚假日期发票”,以应付监管部门检查。

 

显然,长生生物已经触犯了退市新规的“红线”。几天前,7月23日,长生生物已经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即便不讨论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仅从常识认知角度看,为了获利不择手段、尤其是在涉及公众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的重大产品生产上弄虚作假,已经称得上“挑战道德底线”。这种企业还能留在上市行列,本就已是巨大的“道德风险”。

 

 

三、2018,中国疫苗事件回顾

 

证监会深夜发布退市新规与长生生物的问题很吻合。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是狂犬病疫苗造假,狂犬病是死亡率极高的疾病,以前是100%,最近十年来死亡率有所下降,但是仍然高达95%以上,在这种疫苗上搞生产记录造假,并由此可能造出失效的疫苗,这比抢劫偷窃还要恶劣的多。

 

这次危机事件7月21日开始发酵,原因是当天发出的一篇《疫苗之王》的文章在十几个小时内刷屏。

 

7月22日(星期天):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辐宽要求,成立由一名省纪委副书记和一名省纪委常委负责的专班,组织得力人员对“问题疫苗”进入山东进行调查。

 

7月22日晚,李克强总理做出批示,要求严查。

 

7月22日晚间,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

 

并且宣布:一是对长春长生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

 

当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央视网、检查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五家官媒相继就该事件发表评论,并将质疑指向问题疫苗流向、长生生物是否隐瞒事实、监管为何频频失守等。

 

在24小时之内,官媒,高层密集表态,并且迅速通报了情况。

 

7月23日(星期一):7月23日,习大大对长生生物事件做出批示。7月23日国务院调查组当天赶赴吉林,开展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

 

7月23日上午,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苗问题处置的相关工作。

 

7月23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决定,对疫苗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对长春长生所有疫苗生产、销售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

 

7月23日下午3点,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物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7月24日,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宣布对长生生物董事长高某芳等15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从7月21日-7月23日,只有短短48小时时间,中国政府完成了官媒和高层发生,通报初步情况并且展开全面调查,对涉事人员进行逮捕等动作,在这次危机发生之后的48小时迅速的进行了反应。应该来说,这次政府对疫苗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算是比较成功的,

 

政府和官媒并没有回避问题,政府出来承诺整改和依法惩治,并且对长生生物采取法律行动,对关键人物上升到了刑事犯罪。

 

这次事件,真正恶劣的是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

 

 

四、剑指长生生物,深交所表态:出现一家退市一家

 

证监会发布修改退市规定,将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

 

深交所周末加班在周日下午2点20分左右发布微信内容,其中,对于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违法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不姑息,零容忍。

深交所的这一严厉表态被认为是“剑指”长生生物,前几天,深交所还对长生生物相关股东所持股份实施限售处理。上周五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了对长生生物调查工作进展,已基本查清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

 

社会广泛关注的疫苗案,所涉及的长生生物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此前已经连续出现9个跌停,并被ST,按照公募基金对该公司的估值,对应还有19个跌停等着该公司。

 

长生生物在深交所上市,所以上周五深夜证监会发布修改后的退市规定后,股民和社会都在等深交所的信息,果然深交所周日下午发布了相关信息。

深交所表示,《决定》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不仅将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还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拓展了退市制度的作用范畴。

 

深交所认为,这一《决定》实现了对重大违法行为退市的全覆盖、无死角,充分体现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和决心,对于进一步健全市场基础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者信心,培育理性价值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有序进退的市场生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对于深交所自己过去和将来会怎么做,深交所表示:一直以来,深交所严把重大违法退市执行关,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坚决予以退市。

 

 

五、劣质公司退市将成常态,中心投资者避雷如履薄冰

 

过去,A股长期存在“进来难,退出去更难”的老问题。去年IPO提速,今年则为“独角兽”定向“开绿灯”,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加。2017年,沪深两市共有438只新股上市,平均每个交易日2家,IPO总量占全球的近30%。

 

但在熊市环境下,大盘指数承受太多压力。优胜劣汰,能进能退,才是健康的资本市场特征。上市公司早有退市先例,退市公司却寥寥无几,严格的退市制度如今方才“千呼万唤始出来”。

 

退市艰难的背后,有深刻的历史原因。

 

早期,我国资本市场定位于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脱困的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又具有丰富的融资手段,例如股权质押、定向增发、公司债和可转债等。更重要的是,一个地区公司上市的数量也是该地方的政绩之一,是各地的“香饽饽”,太多利益牵扯其中。

 

鉴于政府对“保壳”的动力以及市场对“保壳”的预期,长期以来“炒壳”“借壳”成为资本市场一大顽疾,竟被一些分析师和股评家称为“保壳概念”,忽悠中小投资者跟风炒作。

 

统计显示,2001年至2017年,A股共有93家上市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仅为0.33%。

 

对比下成熟的资本市场。以美国为例,自2001年以来,纽交所平均每年有128家上市公司退市;纳斯达克市场年均303家退市,平均退市率分别达到6%和10%。

 

今年,证监会、沪深交易所从顶层设计和执行层面完善了退市制度体系,年内已有5家公司退市,拉开退市常态化序幕;截至目前,已确定5家公司退市,其中上交所2家(吉恩镍业、昆明机床),深交所3家(银基烯碳、金亚科技、雅百特)。

 

长远来看,中国欲打造“资本市场强国”,没有一番“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健全资本市场功能难以打造,理性投资文化难以塑造。

 

过去,中国经济以间接融资为主,对银行贷款依赖过高,宏观杠杆率和企业债务率居高不下。到了经济下行周期,就会面临债务违约危机,这也是我们时下所见到的情景。而直接融资,简单看就是股权融资,这种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风险性的特征,有助于助力新兴产业、科创企业和结构转型,让投资人分享红利。

 

因此,未来退市“常态化、法制化、市场化”应该成为趋势。

 

进入2018,中国的中小投资者如履薄冰。P2P平台雷声四起,债务违约潮一波又一波,加上未来的银行理财将不保本、打破刚兑,现在又要面对上市公司退市的常态化。

 

据统计,到今年6月,出问题的P2P平台数量增加到80家;7月的问题平台已突破100家。同时,今年也有几十家上市公司因资金紧张而深陷债务危机。

 

因此,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在当下如何避开“地雷”,比赚钱更首要。不久前,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谈及非法集资时说,“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这个道理,也普遍适用于其他投资。

 

普通投资者往往在购物的时候“斤斤计较”,在投资的时候却“一掷千金”,缺乏投资纪律,记住巴菲特的投资三原则:“第一条,不要亏钱;第二条,不要亏钱;第三条,牢记前两条。”

 

其次,不妨做个有心人,掌握一些财务知识。财务操纵是上市公司常用的伎俩,而且造假是具有惯性的,如果公司在某一年发生财务造假,那么其他年份的财务数据也得造假来掩饰。以今年被退市的3家公司为例,都是严重的财务造假问题。

 

应该说,中小投资者仍然是弱者,大多数缺乏专业的辨识能力。个别IPO保荐机构,分析师,审计、会计、律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也是造假的“始作俑者”,希望监管部门对于帮助欺诈发行、违规披露的,也要一以贯之的严格执法。

 

上市公司退市改变了公司股票交易转让的方式,但公司本身仍然是股份有限公司。不幸踩雷的投资者要知道,对于强制退市公司,交易所有一个“退市整理期”,退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同时,退市后,也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专门层次挂牌转让。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动他人奶酪、真正触动利益的制度。它的出台,应该成为高悬在资本市场蛀虫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